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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公立土庫國小附設幼兒園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

施行日期:10781日至108630日止

一、 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 107學年度幼兒入學年齡(採學齡制):

(一) 大班:10192日至10291日。

(二) 中班:10292日至10391日。

(三) 小班:10392日至10491日。

三、 教保活動起迄日:107830日~108630日。

四、 本園各項收費如下:

收費項目

期間

大班、中班、小班

備註

學費

學期

5歲大班(學齡)

  一學期學費5000元,此項學費由教育部給予補助。

4歲中班、3歲小班(學齡)

  一學期學費5000元,此項學費由臺南市政府補助。

*入園及免收學費

 

 

3-4歲免學費條件:戶籍需設於台南市。

代辦費

材料費

260

於註冊時收一學期費用

活動費

170

於註冊時收一學期費用

點心費

800

 

午餐費

695

 

雜費

100

一學期收4.5個月

學期總收費總額

   元

實際收費金額待教育局訂定教保起迄日再做修正。

保險費

學期

175元(107學年)

非補助項目

每年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

課後延托費

以實際參加人數平均分攤

非補助項目

校外教學費

依實際花費金額與家長商訂

非補助項目


五、退費基準: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,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


(一)學費、雜費:

   1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
   2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
   3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,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
   4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(二)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園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;

              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
(三)其他費用:

   1.腸病毒: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疫情等強制停課達7日(含假日)以上者按未就讀日數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等未產生成本之費用。另外,唯「5歲免學費教育計畫」補助第六點,受全額補助者,非屬幼兒實際繳交部分,所退款項應為補助款的負擔機構,留由該款項目下支用,無須辦理退費。

  2.農曆春節期間屬國定假期: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達7日(含假日)以上,點心費、午餐費等代辦費用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。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。

  3.幼兒因故請病假,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7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未就讀日數退點心及午餐代辦費。連續未超過7日者(含假日)不予退費。(退午餐費需附病假證明)

  4.幼兒因故請事假,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7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未就讀日數退點心費。連續未超過7日者(含假日)不予退費。

(四)辦理退費之基準日,以幼兒實際離園日為準。

(五)本園依規定退費時,應開立並發回退費收據,收據上列有退費明細項目及數額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0767日土庫幼兒園公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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